一、报名管理办法
1、凡参加技能培训的学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身体健康。
3、热爱本职工作,并具备一定的岗位基本知识和技能。
4、报名时须填写有关报名表,并按规定交纳教材费、培训及考试费。
5报名由培训管理部门组织进行。
二、培训管理办法
1、凡报名参加技能培训的学员,必须参加规定的理论和实践的培训,达到规定的课时,方可参加理论和实践的操作考试。
2、学员必须按时上、下课,不许随意迟到、早退,对于缺课达三分之一以上的学员,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
3、学员进入实训场所,必须听从指导老师的安排,并严格遵守操作安全规定,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对不听劝阻造成一定影响者,指导老师有权取消其操作训练。
4、无论是理论培训还是实操训练,代课教师要严格考勤,做好考勤记录,并依次作为平时成绩评定的依据,要严格遵守上、下课纪律,不得迟到及早下课。
三、成绩评定办法
学员完成规定的理论知识点培训,参加理论和实操考试,其成绩评定办法如下:
1、理论成绩评定60分以上方为合格。
2、实操考试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指定的操作项目,考评老师依据学员的操作表现,及考试结果综合评定实操成绩。
3、考评老师要严格按照考试要求公平公正的评定成绩,杜绝印象分,人情分,对确实未达到操作要求的,可安排其再培训后,参加补考或随下一期考试。
四、证件管理办法
1、凡参加理论和实践考试成绩合格者,由本培训机构造表上报办证学员名册,交上级技能鉴定中心审核办证。
2、培训机构负责证件的发放,并做好发放登记工作。
3、培训机构应做好培训学员的档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