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总院“2013年春季办理毕业证通知”
来源:皇冠官网原创 发布时间:2012-10-25
关于做好2013年元月网络及函授教育毕业生办证工作的通知
各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13届春季网络教育和函授教育毕业生毕业证书的办理及电子即时注册工作,现将相关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按教学计划的要求,严格审查2013届春季毕业生的毕业资格(重点审核成绩和学费,成绩合格低于2/3不予上报,学费未交不予上报)。
二、以先层次后专业为单位,上报2013届春季毕业生初审名册,用Visual Foxpro6.0数据库报盘(DBF格式),并提供纸质名册(要求用A4纸横向打印,每张30人并加盖学习中心函授站公章),具体要求和格式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数据库中“学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必须为18位)”等字段信息一定要准确无误。同时提供预毕业人数申请报告单(详见附件三)。
三、毕业生照片(小二寸蓝底彩照、免冠、同底版、近期)粘贴到2012届秋季毕业证书照片登记表上(详见附件四,且一式二份),并按表上要求准确填写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我院2013届春季毕业生图像采集、制作均应由新华图片社省级分社负责采集(详见附件五)。
四、“毕业生初审名册”中的顺序和“毕业证书照片登记表”上的顺序保持一致。
五、各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往届毕业班中未办或漏办毕业证的学生,也应按上述要求填写清楚,一定要注明入学年份、录取时间、学习形式、培养层次。
六、各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务必在2012年11月10日以前将以上所述各项资料寄交学籍管理办公室。有关函授教育请与韩文老师联系,有关网络教育请与吴晓老师联系。
七、办证范围:完成国家规定的学制年限,修完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实践环节。
网络:2010秋季以前取得学籍、199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学生。
函授:2010年以前取得学籍的学生。
网络教育学院学籍办
2012年10月15日
西安函授站关于总院2013年春季办理毕业证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届、2012届毕业生中因未按时交清学费、成绩不符合办证要求而未上报毕业生资料的学生尽快与西安函授站联系。耽误上报毕业生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联系电话:029-85338645 南老师
二、2011届、2012届毕业生中因未按时提交毕业生照片的学生,尽快到新华图片社陕西分社联系拍摄照片事宜,由此影响办理毕业证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三、2013届毕业生请及时与西安函授站联系,核查已考试课程的成绩,领取并填报毕业生登记表,尽快到新华图片社陕西分社联系拍摄照片事宜,不得影响办理毕业证工作。
四、2012届以前的毕业生尽快与西安函授站联系,核查成绩,领取并填报毕业生登记表、领取毕业证及档案。
联系电话:029-85253220
西安函授站
2012.10.28